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来源:新华社、中安在线等
编辑:子非鱼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6月1日正式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2月、2018年10月、2019年8月和12月分别对该法草案进行了审议。
为了增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各项措施的制度刚性,多项“制度”被写进这部法律。例如,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该法还融入了多项医改成果。例如,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国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
为积极应对当前慢病负担重、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等突出健康问题,必须关口前移,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该法将健康促进专辟一章,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家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暴力伤医、药品质量、院前急救……对于群众关切,该法也作出回应。例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专家认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搭起卫生健康领域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体现了卫生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该法及时出台,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已经正式公布,将于6月1号起施行
办法将定点医药机构行政处罚的最高罚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增加了违反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条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本医保监督管理。
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处长朱畅介绍,《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对2011年颁布的现行《办法》进行修订,将生育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监督管理活动纳入适用范围。
长护险的试点,原来在法律上面,还是缺少支撑的。那么现在我们在这里面进行了一些明确,对于个人的一些违规行为以及护理的这个机构、评估机构的一些违规行为,明确了他处罚的条款。本市的医保部门在异地就医的监管当中,有什么样的职责,也需要从法律的层面予以明确。
随着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数量不断增加,朱畅介绍,《办法》完善了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法律责任的条款,将最高罚款金额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骗取基本医保基金的,除责令退回外,还处以二到五倍罚款。
比如说一些违规的医疗机构,串换药品,不是医保的药品,或者是一些滋补品,它转换成医保的,比如说他为了吸引客源,他无指征的入院,无指征的扩大手术,这种行为,我们认为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所以我们相应的也提高了罚则的力度。
《安徽中医药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
6月1日,《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将正式实施。该《条例》是3月27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
《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确定的原则、方针,结合安徽实际情况在《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基础上修订而成,旨在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条例》共9章69条,分为总则、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对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规定。
重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条例》明确规定每个市、县人民政府至少举办一所独立的公立中医医院,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占标准床位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同时要求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中医药参与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
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
《条例》规定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发挥中医药优势。鼓励中医医疗服务联合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服务共同体。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中医药医保报销比例等。
《条例》要求制定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支持皖产道地中药材开发和利用,建立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中药材质量监管体系,加强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等的管理等。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条例》支持中医药院校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开办传统中医班和附属学校。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建立符合中医药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落实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倾斜政策。
安徽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6月1日零时起正式上线运行
日前,安徽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启用安徽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的通告》(《通告》),决定从2020年6月1日零时起,全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通告》指出,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互联网+监管”决策部署和国家药监局药品智慧监管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药监局迭代开发了安徽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药品综合监管平台”)。经过相关企业一个多月试运行,已经具备正式上线运行的条件。《通告》就启用药品综合监管平台有关事项作出具体明确:
一、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包括企业端和监管端两个部分。企业端访问地址为https://ypjg.ahsyjj.cn:3510/qyd/,用于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企业重要事项上报、业务咨询、有关信息备案以及数据查询等。企业端登录账号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联系交流群中工程师获取。监管端用于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录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等数据。
二、2020年6月1日零时起,药品综合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一)药品批发企业登录企业端,在线重新备案企业业务员信息;在线上报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信息(起始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以来,2020年6月1日之后应于每月10日前在线上报上一月信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备案信息按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4〕344号)重新填报。
(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登录企业端,在线上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进信息(填报时间要求同上)。
(三)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录企业端上报关键事项、委托检验信息、企业自查报告以及生产经营信息等。
(四)自2020年7月1日起,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登录企业端,首次应填报QA人员、QC人员、现有大型生产设备、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委托检验、品种等基础信息;委托检验备案等事项,企业通过企业端在线登记,省局各分局负责办理;在线实时上报生产批次及每一批次的产量(Kg);每季度上报企业的产值,QC和QA人员变动情况,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变动情况;每年度1月底前,上报上一年的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报告。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医疗器械注册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2020年度自查报告应当通过企业端在线上报。
认真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协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视..关于相关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关于召开会长办公会的通知
各会长、副会长单位: 根据四川..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组织召开
2025版《中国药典》将于2025年10月..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召开第七
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第七..“两新联万家,党建助振兴”甘孜行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新工委、省市..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会议
2025年4月22日,协会党支部组织召..关于收取2025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