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际新闻
国际新闻
FDA 三十年来首次更新 DMF 指南
发布时间: 2019-10-29     来源: 识林

作者:识林-椒
来源:识林

美国 FDA 于 10 月 18 日发布《药物主文件(DMF)》指南草案,待最终定稿后该指南将取代 1989 年发布的《药物主文件:指南》。指南在新的法律、政策和程序,以及与 GDUFA 承诺函相关的程序和电子提交要求的基础上,对 DMF 的要求和程序做了许多修改。指南文件还提供了关于指南的新联系人。

指南指出,“本指南提供了 FDA 对 DMF 的当前看法,这些 DMF 提交给 FDA 的文件,可用于提供有关在人用药的生产、加工、包装和贮存中使用的设施、工艺或材料的详细机密信息。DMF 还可以包含其它类型的信息(例如,毒理学信息、共享的 REMS 系统(风险评估与缓解策略))。” 

这份 22 页的指南讨论了 DMF 的使用以及其法律地位和许可过程,概述了 DMF 的格式和监管期望,并讨论了 与 DMF 用于生物制品申请的相关问题。指南中还长篇讨论了关于授权信(LOA)流程,如何使用以及 LOA 中应包含什么和不应包含什么。还讨论了更新 DMF 的年度报告要求以及 DMF 增补等。

指南还概述了 DMF 的四种类型(I 类 DMF 已于 2000 年取消),以及每种类型的要求,与 III 类和 IV 类 DMF 相关的材料的澄清和重组等。 

II 类,原料药、原料药中间体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或制剂
III 类,包装材料
IV 类,辅料、着色剂、香料、香精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
V 类,FDA 认可的参考信息

FDA 还讨论了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的 DMF 与药品申请(NDA、ANDA)的 DMF 之间的区别。FDA 指出,虽然两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似的,“但仍存在显著差异:通常希望 BLA 持有人了解并控制其拥有许可的生物制品的制造工艺。对于根据《公共卫生服务法案》(PHS 法案)的 BLA 中的生物制品,科学上,FDA 通常不允许申请人通过参考 DMF 合并有关原料药、原料药中间体或制剂的信息;FDA 通常希望将此类信息直接通过 BLA 提交。”

今年 7 月份,FDA 提出一项新规定,允许那些在 2020 年 3 月 23 日被“视为许可”且参考了在 DMF 中包含的药物成分、药物中间体或成品制剂信息的 NDA ,在过渡到 BLA 后可以继续参考这些 DMF。【FDA 将允许按药品获批的生物制品继续参考 DMF 2019/07/02】但是在这些 NDA 完成过渡转为 BLA 后不能再参考新的 DMF。上述在 DMF 指南中的说明也反映了 FDA 对这一新规的考虑。 

此外,关于 DMF 持有人非生产商的情况 , 指南指出,“总体而言,FDA 希望 DMF 持有人是 DMF 所含物料的生产商。但如果 DMF 持有人不是生产商 , DMF 应包括一份声明,说明 DMF 持有人对生产 DMF 所涵盖的所有物料承担全部责任。” 

这是一份颇受关注和欢迎的指南草案 , 识林中文翻译版本将很快与大家见面。针对该指南业界预计会有大量讨论和问题,我们将保持关注。

参考资料
[1] Drug Master Files Guidance for Industry. FDA. 2019/10
[2] Bob Pollock. Draft DMF Guidance Issued by FDA.
[3] 识林资讯:FDA 将允许按药品获批的生物制品继续参考 DMF 2019/07/02
[4] 识林资料:原料药注册指导材料 — 服务于原料药注册生命周期中共性步骤与问题的动态综合性指导材料

代理服务